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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18-05-28 18:59:50.0 作者: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人次

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文件精神,河南省和安阳市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委“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实施原则。坚持普法宣传与实践结合原则。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原则。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同时,要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在本系统门户网站建立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板块,及时上传普法相关工作清单和信息动态。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工作安排及领导干部讲2次法治课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工作的协调工作,负责汇总业务科室的普法计划,制订委年度普法计划,汇总上报普法工作各类总结材料。负责委内部法律培训工作,根据有关普法工作要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工作。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网上普法考试及执法证考试、执法证年审等服务工作。

业务科室:在日常业务工作及执法过程中,针对服务管理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民族宗教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针对服务对象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普法工作书面报告制度。各科室要根据市民宗委总体部署和工作实际,制定各科室年度普法计划(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每年2月5日前报送委办公室。每年5月31日前,向委办公室报送1次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向委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二)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科室要根据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职责,将科室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部门及负责人等,编制本科室《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各科室要在每年2月5日前将《普法责任清单》年度表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建立普法责任以案释法制度。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要建立典型案例资料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工作平台上进行宣传,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委办公室报1个典型案例。

(四)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全员法治培训制度。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每年不少于2次。经常性地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活动,逐步建立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主题日法治宣传互动普法。各科室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要突出重要事件及时间节点普法。充分利用“3.15”、“12.4”等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较高的法治宣传的机会,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互动方式开展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平台。在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普法的同时,发挥互联网普法平台作用,开辟普法专栏,及时上传和更新普法内容。紧跟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媒体普法应用客户端等平台在普法中的应用,努力形成安阳市民族宗教“互联网+”普法新格局。

(三)加强新法新规普及宣传。结合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学习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宣传展示我市民族宗教部门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见到实效。

(二)加强联系,全面落实。各科室要明确1名普法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加强普法宣传的调查研究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普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