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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9-08-08 19:24:19.0 作者:安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人次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民宗局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网络与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五)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抓好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二、组织体系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

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建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李金玉担任。成员为其它科室负责人。其职责为:

  1.负责和处理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我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和督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全局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负责对全局各科室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6.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队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信息安全应急电话:2550383

三、预防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要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

  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2)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3)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4)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 1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应急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并及时向队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对需要向公安局网络安全科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在岗人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动态。如果事件严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还要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指导,组织应急支援。

  (二)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处理 

  1.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四)信息发布 

  1.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相关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增强公众的信心。

  2.要密切关注相关媒体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五)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或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公安局网络安全科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二)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采取合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